進口冷鏈食品沒有合法來源證明?那就攤上大事了!等待它的只會是市場監管部門的一記鐵拳!成都温江區某公司就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
案情回顧
近日,成都温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温江區某公司的檢查中,發現該公司的冷凍庫內存放有進口的冷凍雞鳳爪兩件21公斤、牛肉5包29.5公斤。該公司不能提供兩種冷鏈食品的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以及進貨票據等。
案例分析
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温江區市場監管局以“零容忍”的態度,按照從嚴從快要求,第1時間予以立案,第1時間展開調查,曾某某對其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食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案件處理
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相關規定,經温江區市場監管局集體研究,擬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肉製品並處罰款10萬元。
温江區市場監管局再次鄭重提醒全區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引以為戒、加強防範,市場監管部門也將加大冷鏈食品尤其是進口冷鏈食品的安全監管力度,堅決打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切實守好冷鏈食品“安全關”。
全區所有食品生產企業、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小蔬菜門店等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不得采購、銷售、使用來源不明、無核酸檢測和消毒證明、無“川冷鏈”賦碼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其製品,進口冷鏈食品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貯存和銷售。
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應用“川冷鏈”系統,不得規避賦碼責任,要對進口冷鏈食品進行100%賦碼、掃碼,確保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風險可控。
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